《苏【sū】州安洁科【kē】技股份有【yǒu】限公司电子塑【sù】料功能件【jiàn】搬迁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【shōu】监测报告公【gōng】示材料【liào】
【发稿时间:2024-9-21】
根据【jù】建设项目【mù】竣工环保验收【shōu】的相关规定,本【běn】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公【gōng】示【shì】,公【gōng】示材料如下:
(一)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塑料功能件搬迁项目
建设单位: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项目地址:江苏省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光福镇龙山南路10号
(二)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
联系人:冯工
(三)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名称: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
联系人:冯工
Email:/
(四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请公众提【tí】供个人准确【què】信息【xī】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【zhí】业、文化【huà】程度、家庭【tíng】住址及联系电【diàn】话;
(2)根据您掌握的【de】情况,认为【wéi】该项【xiàng】目运营对【duì】环境质【zhì】量造成的【de】危害/影响方面及程度;
(3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;
(4)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/影响程度;
(5)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;
(6)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,并简要说明原因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,联系方式见第二、三条:
(1)通过Email方式
(2)直接打电话的方式
(3)写信的方式
(六)公示时间
公众【zhòng】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【qǐ】20个【gè】工作日内,向【xiàng】建设【shè】单位或验【yàn】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【yì】见。